各乡(镇)党委,县委各部委,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(党委、总支、支部),各人民团体党支部:
为了充分发挥全县党员义工的志愿服务作用,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,帮助广大困难群众实现自己的“小心愿”、“小梦想”,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文明办开展“万名党员帮万户”活动要求,经研究,决定在全县开展“圆梦微心愿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加范围
全体党员义工。
二、活动内容
“微心愿”是群众具体、细小,但由于自身困难而难以实现的小愿望,既可以是物质上的,也可以是精神上的。比如为孩子购买一本好书、买一个书包,帮助残疾人购买一副拐杖,带留守儿童看一场电影、开展一次旅行等。“微心愿”切口要小,最好是能够一次性完成的。根据征集到“微心愿”,由党员义工认领一个群众“微心愿”,并帮助群众满足这个“微心愿”。
(一)征集“微心愿”(4月18日—4月27日)
1、征集重点
要与精准扶贫、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、“学先进群体,办为民实事”活动结合起来,重点征集破产改制企业困难员工、困难群众的生活必需品,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用品,学校基本硬件需要(如购买一个篮球架、乒乓球台等),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及子女情感问题,空巢老人日常生活帮助,残疾人生活帮扶,科技法律文化卫生进社区进乡村,支教助学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“微心愿”。
2、征集方式
以基层党组织推荐为主,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走访、座谈、电话、网络、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,广泛征集“微心愿”。
3、征集任务
全县要征集到800个以上“微心愿”。每个乡镇要征集到不少50个“微心愿”,县直各单位要征集到不少5个“微心愿”。
(二)认领“微心愿”(4月28日—5月13日)
按照自愿就近就便的原则,根据各自实际,组织、引导好党员义工对“微心愿”项目进行认领,可以是一人领一个或多个“微心愿”,也可以是多个人帮助完成一个“微心愿”。
(三)圆梦“微心愿”(5月16日—6月16日)
党员义工认领“微心愿”后,要深入困难群众所在地,详细了解有关情况,及时帮助群众圆梦。党员义工与求助人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,可建立长期联系,持续帮扶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提高认识。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切实负起责任,把“圆梦微心愿”活动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平台,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,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确保人员落实、时间落实、任务落实,推动“圆梦微心愿”活动深入开展。
2、认真审核。对征集到的“微心愿”,各单位党组织既要加强对求助群众的条件甄别,确保求助人属于困难群众、弱势群体;又要对“微心愿”的内容进行仔细梳理、甄别、筛选,切实将群众需要、社会欢迎、影响正面的“微心愿” 选出来。
3、建立台账。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填写《“圆梦微心愿”活动工作备案表》(附件1),装订成册,对完成的“微心愿”经过核实后,及时进行销号管理,并将其作为党员开展活动、年终评议党员的依据。
4、营造氛围。各单位党组织要注重发现、总结“圆梦微心愿”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事例、好做法,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、县文明办,获嘉电视台、今日获嘉将对好的事例和做法进行深入挖掘、跟踪报道,不断扩大党员义工的影响力,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的参与热情。
各单位填写的《“圆梦微心愿”活动工作备案表》要于6月1日前,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,将电子版分别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、县文明办。
联系电话:4592202 4562082
电子邮箱:hjzzk0000@163.com
hjxwmb4736019@163.com
附件:1、“圆梦微心愿”活动工作备案表
中共获嘉县委组织部 获嘉县文明办
2016年4月13日
附件1:
“圆梦微心愿”活动工作备案表
单 位: 序号:
求助人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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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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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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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/居住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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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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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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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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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基本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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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微心愿”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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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领人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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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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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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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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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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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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